每个人的行为模式都有可预期性,连环杀手也不例外,因为他只有从某种特定的行为中才能得到快乐,一经改变便无法获得满足。 连环杀手的行为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模式一:受害者类型
街头人潮如涌,每天会有那么多人与凶手擦身而过,为什么他选了她(他)?受害者的哪个特质吸引了连环杀手? 只有找出受害者类型,警方才能知道已发生的旧案中哪些是这名连环杀手犯下的, 也才能推测出他的下一个目标将是哪类人, 甚至是哪一个。 准确地找到受害者类型不仅有助于锁定凶手,也同样可以用来排除受害者,并由此发现隐藏的其他凶犯。
模式二:犯罪动机
既然被称为“连环杀手”,人们往往会误认为凶手的目的就是杀人,只不过选取的目标不同而已。但其实,夺走生命有时并非连环杀手的目的,至少不是唯一目的,致受害者死亡可能只是凶手犯罪行为的结果,而凶手所追求并因此获得心理快感的是其他一些因素,如:剥夺、控制及虐待。
模式三:犯罪签名
犯罪签名是种形象的说法,是指每个连环杀手都有专属于他们自己的独特的犯罪手法,以至于一看到这种手法就如看到某个人的签名一样。
模式四:纪念品
连环杀手与普通杀人犯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没有悔意。 不仅没有悔意,甚至以夺人生命为乐、为傲。 所以,才有那些杀人后向 警方挑衅,向媒体炫耀的连环杀手。 就如猎手喜欢在屋内悬挂所猎杀动物的首级一样,连环杀手往往会带走属于受害者的某种物品,或者带走犯罪现场的某种象征,如现场照片。 凶手把它们当做战利品,在 他杀人的间隙中,纪念品给予他间接的满足和持续享受。 有些连环杀手甚至会把受害者的珠宝首饰送给自己的家人或周围的朋友、同事,他看到这些东西就会回味犯罪过程,这种隐秘的快乐令他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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