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重建是一种侦查活动,指通过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和其他方面的考量分析,以科学的、合乎逻辑的方式重现犯罪现场所发生的犯罪内容和犯罪过程的一种侦查活动。 通过现场重建可以更快的发现犯罪现场所发生的犯罪内容和犯罪过程、以及说明某种行为是怎样发生、能否发生、能否由某人实施等等情况。这对查找、认定或者否定犯罪嫌疑人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在欧美等国家,现场重建还是法庭诉讼中一种非常有效的演示手段。 现场重建的类型有很多,根据不同的标准,现场重建的分类也不尽相同,比较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犯罪性质,现场重建可分为:杀人案件现场重建、交通肇事案件现场重建、纵火案件现场重建、强奸案件现场重建、其他类型的犯罪现场重建等等。 2、根据重建程度,现场重建可分为:犯罪情节重建、案件部分重建、案件整体重建、犯罪瞬间状态重建等等。 3、根据重建内容,现场重建可分为:行为方式、位置关系重建、犯罪嫌疑人人数及特征重建、作案地点重建、行为顺序重建、其他与犯罪相关内容的重建等等。 4、根据重建意图与证明方式,现场重建可分为立论性犯罪现场重建和驳论性犯罪现场重建。 立论性犯罪现场重建,指通过于痕迹、物证、客观事实等依据,对现场曾经发生的某一或者某些犯罪瞬间状态、犯罪情节片段、犯罪情节整体或者犯罪行为全程的重演,以证明其曾经发生的确实性。 驳论性犯罪现场重建,指为了驳斥某种观点,首先故意用这个观点重现犯罪瞬间状态或者犯罪情节片段、犯罪情节整体、犯罪行为全程,进而指出支撑这个重建的痕迹、物证或者客观事实的不足与缺陷,或者抛出与相矛盾的痕迹、物证或者客观事实来推翻这个重建,以达到否定这个观点的作用。 下面就具体说说现场重建的步骤,这个过程可分为五步: 第一步是搜集事实,包括从犯罪现场、受害者、目击证人和其他知情人那里获取到的所有以各种形式存在的痕迹、物证本身,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及其相互关系,痕迹、物证的实验室检验结论或者其他信息等。 第二步是进行推测,根据重建内容的范围,对犯罪瞬间状态、犯罪情节片段、犯罪情节整体或者犯罪行为全程的发生过程与方式等情况,作出一个初步的推测性解释。不过,为了不先入为主或局限思路,必须尽量考虑到每一种可能性。 第三步是形成假设,从上一步得出的种种具有可能性的推测中,找出有足够的事实基础和证据支持的推测,进一步形成各种假设。 第四步是两面求证,为了让上一步形成的假设能够成立,这一步我们就需要对其进行科学性、客观性、逻辑性的求证,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相应的模拟实验加以验证。 第五步是得出结论,只要某种推测经过了充分的两面求证,那么就可作出具体的推断,得出最后的结论。 综合言之,只要确保掌握的信息足够充分,那么现场重建可以说是一种非常高效的侦查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