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请你想象一下,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你离婚多年的父亲兴高采烈的告诉你,他给你找了一个后妈。 你的父亲描述道:“她才30岁的年纪,有着一张圆圆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两颊晕红,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明艳不可方物。” 毫无疑问,你被你父亲的描述打动了,决定见见这个美丽动人的后妈,等到见面那天,你父亲却牵着一个男人走了出来。 现在的你,心中是否感到无比错愕和讶然,甚至想直接骂一句脏话。 没错,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推理小说中常用的一种写作类型-叙述性诡计。 叙述性诡计指作者通过运用文字语言上的歧义,或者偷换文字结构的方式,以达到误导读者的目的,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从而给读者以难以形容的惊愕感。 换句话说,就是作者利用读者的阅读心理,通过叙事技巧为其设置圈套,将其注意力引向与真相完全相反的方向,这样,即使是一件很普通的案件,也使其结尾时达到一鸣惊人的效果。 叙述性诡计的创造者,是有着推理小说女王之称的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 1926年,阿加莎•克里斯蒂写出了自己的成名作《罗杰疑案》,也就是这本小说开创了叙述性诡计的先河,之后叙述性诡计在日本推理文坛发扬光大,涌现了一大波叙述性诡计流的作家,比如绫辻行人,折原一,我孙子武丸等等。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叙述性诡计与本格推理的写作守则上有着本意上的相悖,所以叙述性诡计并不属于本格推理流派,而是属于新本格流派的写作方式。 在这里有必要和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新本格? 新本格派,指的是从1980年开始的日本第三波本格推理潮。由岛田庄司领导,绫辻行人等人实行。 “新本格”这一专有名词,其实就是1987年讲谈社在出版绫辻行人的《杀人十角馆》时所发明的一个噱头。 由于《杀人十角馆》的热卖,怪奇的写作风格,一时间成了众多作家模仿的对象,并催生了大量同类作品的出版,于是“新本格”作为一种风格流派便产生了。 那么,新本格究竟新在何处呢? 对于这个问题,绫辻行人曾经回答: 我觉得大概是这样的——抛开“是否实际上会发生”的狭隘现实性,在完全虚构的故事中,以虚构的作品内部的现实为前提,追求谜团,逻辑以及富有意外性的解谜的趣味的推理小说。 随着新本格的产生,自然而然的,绫辻行人成功的将叙述性诡计推广到了日本。 叙述性诡计一般有以下几种写作方式: 1、将动物、植物甚或无生命物体拟人化 此诡计主要是利用人的思维惯性思维来进行误导,拟人是一种文字修辞方法,就是把事物人格化,将本来不具备人动作和感情的事物变成和人一样具有动作和感情的样子。 让我们看一个简单的例子: 下班后我要和王小宝去打球。 如果你和对你的好友说这句话,你好友的第一反应肯定是王小宝是什么人?而不会想到王小宝是一条狗。 当然,还有更复杂一点的描写方法,在道尾秀介的小说《向日葵不开的夏天》中,主人公像一个正常的孩子那样上学、生活,跟妹妹玩耍、跟父母相处。然而真实情况是,他的家人早就不存在了,与他一起生活的“家人”其实都是他饲养的动物。 2、混淆关键角色的身份、姓名或性别 此诡计也是利用人的思维惯性思维来进行误导,比如名字中带有莉、铃、萱、曦等等字的名字,一般人会进行思维惯性预判,和女性进行挂钩,也就是说,你可以写成小红其实是位大叔,小强是一位老太婆。 而一些特殊的称谓也可进行误导,比如我们常常说的先生,先生一般人都会觉得是说男性,其实先生并不是男性的专利,女性也可称呼为先生的,比如我们熟知的宋庆龄,就经常被人称呼为先生,此外爸爸通常指父亲,而光绪皇帝却一直叫慈禧太后为亲爸爸。 而辈分也是一种误导的方法,比如我们常见的年纪大的叫年纪小的为长辈。 3、混淆关键事件的发生年代或发生地点 此诡计主要是指发生在不同时间段的两个事件故意放在一起,让人误以为是相继发生的。比如文中连续出现在两次5月1日,实际上是去年的5月1日和今年的5月1日。 虽然故事发生在客厅,但是实际上是你家客厅和我家客厅的分别。 4、侦探(第一主角)即为凶手 一反本格推理的写作守则,文中的侦探或者第一人称(我)即为凶手。 5、将倒叙或插叙伪装为顺叙 顾名思义,插叙是叙述中常用的一种方式。 作者在叙述主要情节或中心事件发展过程中,暂时中断叙述线索,既不依时间顺序而插入有关的另一故事片断或事件,对主要情节或中心事件作必要的铺垫、照应、补充、说明,使情节更完整,结构更严密,内容更充实。插叙结束后,再继续原来的叙述。 而倒叙是根据表达的需要,把事件的结局或某个最重要、最突出的片段提到文章的前边,然后再从事件的开头按事情原来的发展顺序进行叙述的方法。 而这个诡计,即是在这里面做文章,将原本的倒序和插叙描写称顺序,进行误导。 6、中途将主角的视角切换为配角的视角 2012年曾经看过一个很不错的叙诡作品,每一段都是被偷换的场景,奇数段和偶数段是两个不同的视角,组成了类似连续性的故事情节,。 除了以上这些比较常见的叙述性诡计手法,还有一些比较小众的,在这里就不做提及了,有些作家现在喜欢玩结构上的叙诡,故事套故事,人物一片混乱,情节犬牙交错乱七八糟,真心不喜欢。 至于说可数不可数,当然是不可数了,叙述性诡计是没有边界的,总有人能想出前无古人的诡计。 好的诡叙,要让你一开始就并不完全相信或者留着点小疑问,但却始终找不出什么不对。 最后一下公开隐瞒的内容,让人能填上之前的疑问并且一下颠覆认知揭露谜底。 当然,作为推理小说的重要分支,叙述性诡计所带来的阅读乐趣和折磨也非另外的题材所能代替。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难得糊涂,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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