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痕迹、物品的保护方法对现场的痕迹、物品的保护,是现场保护的重要内容,现场保护不仅指有效地封锁现场,还包括如何尽力使现场上的痕迹、物品保持原始状态,不受变动和破坏。 痕迹、物品的保护首先应遵循“无为”原则,即在封锁现场的前提下,只要没有特殊情况的出现,就不要去触碰或移动痕迹、物品。 如出现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的不同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遮盖法这主要适用于室外现场痕迹、物品的保护,即如果天气发生变化可能造成室外现场已经发现的痕迹、物品损坏或灭失的,则用干净、无异味、不透风的物品如器 塑料布等将痕迹、物品遮盖起来,以防止现场痕迹物品被日晒雨淋或其他自然现象侵袭。 需要注意的是,运用此种方法时应禁止用带有浓烈气味的器物遮盖,如果遇到下雨而且雨水较大时,应当在痕迹、物品周围挖一道排水沟排水,以免损坏痕迹、物品。 2、标记法 指在犯罪痕迹、物品周围用粉笔圈画作标记,起到提醒作用。这主要适用于室外现场范围较大,痕迹、物品较分散的情况。这需要保护人员对于已经发现的痕迹、物品用粉笔画圈作出标记,或将专门的物证标示牌放于痕迹、物品旁,并编排序号以作标记。 3、转移法 如果遇到一些紧急情况,如抢救伤员、扑灭火险时的痕迹、物品或处于特殊位置的痕迹、物品,保护人员应及时选择对痕迹、物品破坏最小的方式转移到安全地点,并详细记录转移前的原始状态。 4、记录保护 对于特殊情况下必须变动现场物品位置时,保护人员都必须先行对痕迹、物品进行拍照、摄像,或用笔录方式将痕迹、物品的原始状态记录下来以达到保护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