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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晚的有点过头了。但是自动略过了公布的答案
疑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死者的死亡时间和短信发出时间的矛盾
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12月24日的20.23,而短信显示是在20.26接收到的,如果真如嫌疑人所说,二者公寓之间距离将近3.5公里,绝对不可能在3分钟之内完成往返。那么嫌疑人是如何做到的?
2.发出的手机短信的漏洞
该短信业务虽然只有在家时能生效,但该业务用手机发送短信即可办理,那么他完全有可能把手机留在自己家中,设置一条定时发送的短信来办理业务以伪造不在场证明。
3.为什么嫌疑人要删除近两个月的监控记录
根据文中所说,案发当天早七点之前的监控记录全部消失了,嫌疑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有什么意义?他到底要隐藏什么关键信息呢?
4.为什么死者作为一个女性家中却连化妆品都没有,而且杂乱的根本就不像是女孩子的家。一个技术宅为什么会默认把电视台锁定在美容养生类节目的电视台?
不在场证明有三个要素:时间、地点、人物。
那么在本案中,时间有可能作假吗?不可能,嫌疑人不会拆解组装手表,也就没有办法改变手表上的时间,短信的发送时间也不可能作假。所以案发时间是真的。
人物呢?也不可能,嫌疑人是个宅男,基本没有与其他人的联系,死者也是除了公司的同事就只有嫌疑人一个男朋友。
也就是说嫌疑人只有可能在地点上作假。
让我们回上述疑点,既然明确了是地点造假,那么可以肯定嫌疑人肯定不用跑3.5公里到案发地点,再结合第四个疑点,一个女孩子家里没有化妆品,一个技术宅男居然会看美容养生类的节目,那么很有可能:
1.所谓的嫌疑人家中其实是受害者家,而所谓的受害者家也就是案发地点是嫌疑人家,也就是说不是嫌疑人去死者家过夜,而是死者去嫌疑人家过夜。
2.删除监控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警察发现嫌疑人从没有去过死者家
3.至于死者的同事,他们并不知道死者真正的住址在哪,嫌疑人完全可以把自己家说成是死者家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案发地点不是死者家而是嫌疑人家,那个肥胖的提着行李箱的男人是嫌疑人用了很多东西作为填充物伪装了自己的身材(柯南中有一集是一个瘦子把死者头颅藏在衣服里自己伪装成一个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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