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线比较暗的场所,约会双方彼此看不清对方表情,就很容易减少戒备感而产生安全感。 在这种情况下,彼此产生亲近的可能性就会远远高于光线比较亮的场所。 心理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之为“黑暗效应”。 心理学家经过研究发现,在正常情况下,不太熟悉的人彼此根据对方的反应和外界条件来决定自己的言语和行为,特别是对还不十分了解但又愿意继续交往的人,既有一种戒备感,又会尽量把自己好的方面展示出来,把弱点和缺点隐藏。 “黑暗效应”也解释了为什么在灯光昏暗的酒吧、舞厅,陌生人之间比在普通场合更容易相互认识,甚至更容易产生恋情,因为太明亮的光线会令人不放松,从而提高警惕性和戒备心。 黑暗效应-案例: 有一位男子钟情于一位女子,但每次约会,他总觉得双方谈话不投机。 有一天晚上,他约那位女子到一家光线比较暗的酒吧,结果这次谈话融洽投机。 从此以后,这位男子将约会的地点都选择在光线比较暗的酒吧。几次约会之后,他俩终于决定结下百年之好。 按理说,黑暗是人们恐惧的,在黑暗中,视觉失去作用后带来的恐惧是不可抗拒的,模糊的周遭只能让人更加的戒备和不安,但是黑暗效应却给出了相反的结果。 那么这就有一个排除恐惧的前提,因为这种约会,如酒吧、歌厅多半都是跟朋友娱乐的,它的直线发展前端是快乐的喜悦的,它的危险系数很低,而且是娱乐状态,身心放松,涉及到到恐怖因素几乎为零。 如果跟黑道马仔在黑暗的地下酒吧,黑暗效应就变成黑色恐怖了。 这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一般的人都能根据对方和外界条件来决定自己应该掏出多少心里话,特别是对还不十分了解但又愿意继续交往的人,既有一种戒备感,又会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好的方面尽量展示出来,把自己弱点和缺点尽量隐藏起来。 因此,这时双方就相对难以沟通。而黑暗登场,对方感官失效后,自己便没了危险,不需要伪装,表情不需要安排,自然而然的自我流露;而自己的感官失效后,人就会变得脆弱而敏感,倾向于在黑暗中抓住同伴的安全感,这种吸附性非常强。 所以说,黑暗效应就产生了。 社会心理学家研究后的结论是,在正常情况下,一般的人都能根据对方和外界条件来决定自己应该掏出多少心里话,特别是对还不十分了解但又愿意继续交往的人,既有一种戒备感,又会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好的方面尽量展示出来,把自己弱点和缺点尽量隐藏起来。因此,这时双方就相对难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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