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村民甲怀疑其丈夫与村民乙有奸情,多次在村里散布谣言,并多次与乙发生争执,当众用污水泼乙,用极难听的脏话对乙大肆辱骂,村里人也议论纷纷,对乙指指点点。 乙深感屈辱,上吊自杀。甲构成犯罪吗? 答:甲的行为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他人事实,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里的侮辱既可以是采用暴力行为,也可以用语言、文字等对他人进行侮辱,强调的是公然;而诽谤则主要是指捏造事实到处散布、损害他人名誉。 问题中的甲当众用污水泼乙、用脏话辱骂乙,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危害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并导致了乙自杀身亡,属于刑法对侮辱罪规定中的情节严重,其“骂死人”的行为应该构成侮辱罪。 当然,也并非所有“骂死人”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不构成犯罪。 例如,某中学生上课时不听讲,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严厉批评他,并骂了他一句笨蛋,该中学生因感到羞辱而自杀,则不能因此而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只能怪该中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差。 对于这种轻微的违法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对“骂死人”的情况要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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