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性状和中毒原因 自然界众多植物中含有具很强生物活性的天然化合物,其中一部分即为我国传统中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草药。在中草药的使用过程中常常发生一些意外的中毒事件,多是因为炮制不当或使用方式不当,或者过量服用所引起。此外误食野生有毒植物如毒蕈,也是有毒植物引起意外中毒的主要原因。另外,在农村也有服用有毒植物自杀的情况,但利用有毒植物投毒他杀的案件比较少见。在此对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中草药乌头的特性及相关毒理及其中毒的法医学鉴定进行介绍。 乌头的种类很多,分布呈地区性。约有40多种已作为药用,但因缺乏植物品种分类学鉴定,命名较为混乱,非常容易造成误用。乌头全株有毒,以块根为最,主要的剧毒活性物质为乌头碱。乌头碱含不稳定的酯键,在稀碱水中加热或在中性水溶液中煮沸均易使酯键水解,从而使毒性大大降低。因此,乌头应加工炮制使乌头碱水解后再供药用,否则易引起中毒。乌头多以块根入药。 2.中毒机制 乌头碱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和心脏。乌头碱使神经先兴奋后抑制,阻断神经肌肉接头传导,严重者可因延髓呼吸和血管运动中枢麻痹而死于呼吸、循环衰竭。乌头碱中毒剂量为0.2 mg,致死剂量为3~5 mg。 3.中毒症状 乌头中毒症状出现的快慢与所服用的乌头块根的性状有关,数分钟到2 h。口服后最初出现口唇、舌、咽喉及口腔刺麻,继而麻木、流涎,并至全身皮肤发麻、手足刺痛感、言语困难。呼吸及脉搏先增强后减弱,血压下降,心律失常。 4.尸体征象与检材的采取及检测 乌头中毒致死者尸表窒息征象多比较明显,常规病理检查常无特殊所见。 检材一般采取尿液、涎液及呕吐物和胃内容物。如胃内有残余的乌头块根碎片,可进行生药学鉴定。由于乌头碱极易分解,所以检材应低温包装、及时送检。常用液相色谱法及液质联用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检测。 5.法医学鉴定注意要点 对于疑似乌头中毒的案件,应注意了解案情,是否有口舌、四肢发麻的典型症状,以及流涎,胃部烧灼感,心慌、心律失常的心脏损害症状,并注意检材及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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