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伤物的推断指根据损伤的性状,结合现场情况,对致伤物的类型、大小、质地 、重量及作用面形状等特点进行分析推断的过程。据此为侦察提供线索及为司法审判提供证据。 致伤物推断的基础是对损伤的详细检验,但应同时注意对损伤现场情况及死(伤)者衣着的观察,并与痕迹检验相配合,才能取得较好的后果。 原始的致伤物包括人体的拳、足、牙齿等器官及自然界的石头、树枝、竹杆、矿石等;以后出现生产工具也被用作致伤物,如斧、刀、锄、镐、铁钎、扁担、工具把柄及生活用具,如菜刀、剪、匕首、小刀、螺丝刀、手杖等; 火器也被用作致伤物,且杀伤力增大,如枪弹、炸弹、炸药等,直至现今的核武器;现代交通工具,如各种车辆、飞机、船舶等具有速度快,重量大的特点,也是常见的致伤物。 可以说,只要世上有的任何物体,不论是固体、液体或气体,都可能成为致伤物,都是我们在推断致伤物时应该考虑的对象。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是应该重点分析本地常见的致伤物。 这就依靠我们平时的观察、收集和积累,以及不断总结具体工作中的正反面经验或教训。 致伤物推断的具体方法较多,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一般有以下规律:
1. 根据损伤性状推断致伤物的种类:
如擦伤、挫伤、裂创、挫裂伤、闭合性骨折和闭合性内脏损伤,是钝器损伤的特征性损伤; 砍创、切创、刺创,开放性骨折伴切痕或砍痕等,是锐器损伤的特征性损伤; 损伤部位(创缘、创腔)有火药作用的痕迹,显然只有火器才能形成; 内轻外重,一侧性分布、一次性形成,损伤程度非一般人力打击所能形成的损伤,符合坠落伤的特点; 多条条形损伤平行排列、创腔中间深两端渐表浅、骨折缘有磨损痕迹,为船舶螺旋浆所致损伤等等;
2.根据损伤的形状推断致伤物作用面的特征:
如条状擦伤、挫伤或挫裂伤,条状中空性挫伤,线状或舟状凹陷骨折,其致伤物多为条形棍棒; 圆形、类圆形、弧形擦伤、挫伤或挫裂伤,圆形或带弧边的凹陷性或孔状骨折,其致伤物作用面为圆形或球状; 方形或长方形、槽形擦伤、挫伤或挫裂伤,方形或长方形凹陷性或孔状骨折,其致伤物作用面为方形或长方形; 刺创刺入口的形状与刺器横断面的形状一般相符合;皮肤上轮胎印痕与肇事汽车轮胎上花纹相一致等等;
3.根据创内异物推断致伤物的性质:
如创内遗留木屑、油漆残片,表明致伤物为木质; 创腔深部遗留砖头碎屑、碎石块,表明致伤物为砖石类; 创内遗留铁锈、油泥,表明致伤物为金属钝器; 创缘和创腔内有火药、炸药颗粒沉着或火药烟晕沉着、或弹头、弹片,显然仅能见于火器作用。
4.根据死(伤)者受伤时所穿衣着损伤情况,推断致伤物类型:
如损伤部位的衣着完整或仅见磨损的情况,为钝器所致; 损伤部位的衣着破裂,但没有火药成分沉着或/和高温作用痕迹,一般是锐器所致;还能根据断端尖锐整齐或撕裂起毛的情况推断是单刃、双刃或无刃锐器; 损伤部位的衣着破裂,伴有火药成分沉着或/和高温作用痕迹,则为火器所致等; 损伤部位或附近衣着沿原缝线撕裂,一般为高坠或车祸所致。
5.根据现场情况推断致伤物种类:
如现场见大量喷溅状血迹,多为锐器、火器损伤的结果; 现场见爆炸破坏痕迹,炸药残留物,显为爆炸损伤; 现场遗留有弹壳、现场物体上有弹着点痕迹,显系枪弹伤; 现场位于交通线上或附近,遗留有交通工具作用的痕迹(如刹车痕、轮胎压迹等)或交通工具物品,提示交通工具损伤; 现场物体上有新鲜的击打破坏痕,遗留有带血或毛发的棍棒、砖石等,提示为棍棒或砖石类致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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