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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组:狂热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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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6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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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思路:
现已得出七处可能分尸第一现场,每排除一处,都需要正确排除,否则将得出错误的分尸现场。若我们不将自己带入整个事件,我们将很难仅从字面之中运用逻辑排除,因为一旦某个环节出错,答案都会是错误的。分尸案具有诸多普遍性线索,不能仅从专案组所枚举的线索出发,将自己带入案件模拟犯罪,得出新线索,整合专案组的客观线索,缜密推理,这便是此案的关键!
一:从现场出发,已知抛尸处于A村村民刘xx家粪池中,城区绿化带中发现与死者DNA相符的带血拉杆箱
肯定后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如果是抛尸作案,那么凶手就需要运输尸块工具,经查,本案属抛尸作案,所以凶手有运输工具。
推理同上:
如果发现带有与死者DNA相符具有运输性质的工具,那么一定是运输死者尸块的工具,经常,于城区绿化带中发现于死者DNA相符的带血拉杆箱,所以,拉杆箱为运输尸块工具。
二:我们将七处嫌疑点分为城区疑点,乡村疑点二类
否定后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如果凶手在乡村疑点中,抛尸现场位于连接城区,B,C村的刘XX家粪池中,ABC三村几乎每户人家都配有粪池,如果凶手来自B,C村的①②处,那么沿途或本村内部有很多粪池,凶手不会舍近求远,且选择一处快要满到要打粪的粪池抛尸,所以分尸现场不在①②处。
推理同上:
如果凶手是在A村的⑥处,那么运输尸块的工具拉杆箱不应出现于城区的绿化带中,所以,分尸现场不是⑥处。
所以乡村疑点均可排除
否定肯定式选言推理:
或是城区疑点中有分尸现场,或是乡村疑点中有分尸现场,已排除乡村疑点有分尸现场,所以分尸现场在③④⑤⑦城区疑点中。
三:合情推理:
若③为分尸现场,③为xx集团地下室具备分尸条件,但xx集团人员多,加班现象频繁,无抛尸时间与条件,排除③
若⑤公园管理员住所为分尸现场,因公园正在进行新规划,挖有许多坑欲植种新品种树,公园管理员若为凶手,分尸后可将尸块投入树坑之中再植入树,盖上土,无需利用工具将尸块抛弃于A村中,所以合情排除⑤
所以④⑦两处嫌疑点最为关键。
四:死者贾于晚6:30-7:30一直在XX超市开会,但晚8:00未去饭店。
肯定式充分条件假言联锁推理:
如果死者贾于晚6:30-7:30一直在xx超市开会,则其未在此时段遇害 贾的确于晚6:30-7:30在开会,所以6:30-7:30其未遇害。
如果贾顺利开完会议,那么接下来就是去饭店。
如果他去饭店,因为他是开车出门且xx超市至饭店步行至少花费四十分钟,乘车仅花费十分钟之内,所以他会开车去饭店。
如果他开车去饭店,那么中途则无人可以绑架他杀害他。
如果中途无人可绑架他杀害他,那么他被害于驾车之前。
所以,排除⑦处,分尸现场为xx超市的地下停车场,即④号嫌疑处!
以上推理中,合情之中包含缜密的逻辑推理,是从侧面排除得到正确分尸现场的推理情形之一。以下给出专案组角度正确推出分尸现场的推导过程:
遵循一二步以逻辑推理排除乡村疑点后,引入新线索:本案为分尸案,任何分尸案都具有一定的普性:完成杀人分尸包尸的一系列过程,至少需要几个小时,如此长时间在露天场所进行是不可能的,所以分尸凶手必须具备宜于杀人分尸的室内环境。
凶手利用拉杆箱抛尸于农村地区的粪池中,又将带血拉杆箱抛弃于城绿化带中,已排除凶手是从农村来的,所以凶手单程利用血拉杆箱抛尸成功后,又将拉杆箱欲带回,这就说明还有尸块其未处理,欲继续用拉杆箱进行抛尸,所以,该凶手并无其他可利用的运输工具但因某种原因,不得不丢弃拉杆箱。
晚6:30-7:30贾还未被杀害,则下一个活动是去赴宴,所以无需经过③⑤两处,分尸现场在④⑦之中。
④⑦两地皆具备以上推理的分尸条件,且有便利条件购买分尸所用工具。
此时我们只需确认,死者是步行到饭店还是驾车去饭店即可确认最终分尸现场。
若死者是步行去饭店,那么,他不会去地下车库,那么想必是经过零售批发厂与服装厂之间的小巷,在此处被绑架杀害,那么分尸之后,⑦处对面即为公园,可将尸块掩埋于树坑之中。
同时,利用超市到饭店步行需花费四十分钟的隐比例可推测,⑦处到抛尸地点,步行至少花费两小时,若凶手情愿花大量体力将尸体抛至农村减少怀疑,则不应把血拉杆箱抛在城内绿化带中。
所以⑦完全不符合抛尸理念。
思路返回,当我们聚焦到血拉杆箱,一个新的缜密推理引出:
利用拉杆箱携带尸块,说明抛尸凶手并无走很久的打算,因为血一旦渗出来,一切功亏一篑,所以,凶手一开始并非是欲将尸体抛于A村刘xx的粪池之中。我们发现,沿途之中经过了大江,凶手极可能是想利用行李箱走到大桥边上,抛尸于江中,此时,一切线索都合乎情理 凶手需尽快处理尸体,但手头上并无可用的运输工具,遂用自己的拉杆箱(旧)来充当运输工具,当其走到桥上欲抛尸于江中,发觉江面上有渔网,尸体抛下不会被冲走,遂只能继续拉着碎尸走到桥的另一端,结果由发现桥另一端正举办村文艺汇演,若将尸块抛于江中,又极易被发现,其只能再继续前行进入某个村庄(A村),遂在无力继续前进,尽快就近找了个粪池抛尸(符合抛尸现场为何在村边缘临近桥的刘XX家)。
由于未能成功抛尸于江中 时间与体力(预测)已经不允许其进行第二次抛尸,遂将欲带回的拉杆箱弃置于绿化带中。由此,专案组得出最关键的凶手侧写:凶手并非熟悉本城区的环境且极可能为新入城工人。
当专案组得知XX超市的地下停车场的管理员为新员工,来自其他城区时,以上逻辑全部成立!
所以,分尸现场在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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