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血腥的命案,2个嫌疑人,谁是真凶? 警方没办法断定。 他们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凶手必是其中之一,或者是两人一起作案。 但是,问题的难点是,两个嫌疑人均言辞凿凿的指证对方才是真正的凶手。 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1997年4月3日晚上9点左右,17岁的美韩混血儿亚瑟‧派特森和他的朋友18岁的韩裔美国人爱德华‧李离开了派对,结伴前往位于韩国首尔梨泰院的一家汉堡店吃东西。 他们在商店靠近洗手间旁边的走廊里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在点餐的时候,亚瑟‧派特森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突然发起了火,“出去,都出去,不出去我就捅死你们。” 听到亚瑟‧派特森流里流气的话,人们都乖乖的放下了手里的汉堡,远远的避开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当时在汉堡店吃东西的22岁的赵重弼,似乎并没有听到亚瑟‧派特森的话,他离开了座位,背着背包,从亚瑟‧派特森和爱德华‧李的座位旁边走过,然后若无其事的进了厕所。 赵重弼和亚瑟‧派特森和爱德华‧李素不相识,往日也无任何交集,此时他只是从他们旁边走过,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 可是,在下一秒,他的人生将彻底葬送在此,他再也无法走出这间厕所了。 赵重弼进入厕所后,亚瑟‧派特森和爱德华‧李在后面尾随而至,之后,厕所中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没有任何人知道了。
亚瑟‧派特森和爱德华‧李离开汉堡店后不久,人们在厕所内发现了赵重弼的尸体。 他躺在血泊中,脖子被捅了七刀,胸口捅了两刀,浑身冰冷,早已没有了气息。 厕所的墙壁上、地板上、洗手台上,到处都是飞溅的血液,整个命案现场,让人看了头皮发麻。 警方介入调查的第二天,通过匿名目击者的举证,警方将亚瑟‧派特森和爱德华‧李拘捕。 由于案发当时的洗手间内除了受害者以外,只有亚瑟‧派特森和爱德华‧李在场,因此,警方确信两人中,必有一人是罪犯,亦或者是两人一起作案。 可是警方没有想到的是,在接下来,原本简单的案件,会变得不可思议般的复杂。 “我是无辜的,凶手是他?” “我没有杀人,人是他杀的?” 曾经是好朋友的亚瑟‧派特森和爱德华‧李,此时在警方的审问下,突然说出了让人讶异的话。 根据两个人的证词: 爱德华‧李称,亚瑟‧派特森在案发当时叫他一起去洗手间,之后,出于好玩,亚瑟‧派特森杀了赵重弼,而亚瑟‧派特森杀害赵重弼使用的凶刀,他平时一直随时携带,此前不久,亚瑟‧派特森还向他炫耀过他刺伤人的事迹。 对于爱德华‧李的说法,亚瑟‧派特森拒不承认,他称当时两人走进厕所后,是爱德华‧李拿了他的小刀,然后在自己面前杀害了赵重弼。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真凶到底是谁呢? 面对着两个疑凶煞有其事的供词,警方一时间陷入了困惑之中。 既然没办法从供词上进行判断,警方只能将希望寄托于物证和其他间接证据之上了。 首先,虽然凶刀已经证实确实属于亚瑟‧派特森,同时警方从他当天所穿的衣物上确实检出了属于受害者的血液,按道理说,他具有很大的谋杀嫌疑,可是问题是,亚瑟‧派特森的身高比赵重弼的身高矮了六公分,而且赵重弼身上并无发现抵抗伤。 换句话说,亚瑟‧派特森这个矮个子,其实很难徒手无伤的制服赵重弼,同时,他身上的血迹,从侧面上看,也确实比较符合他所宣称的,他在案发现场,爱德华‧李杀害赵重弼时,血迹不小心喷溅到他的身上。 如果说亚瑟‧派特森没有杀害赵重弼,那么剩下的唯一嫌疑人就只有爱德华‧李了。 从证据上看,爱德华‧李也确实有着非常完整的作案条件,首先,他身高比赵重弼高两公分,体重超过一百公斤,人高马大的,要制服赵重弼,显然轻而易举,此外,法医在他案发当天所穿的衣物胸口上检出了血迹,这似乎从侧面证实了,他捅杀赵重弼颈部时的血液喷溅轨迹。 鉴于以上这些考虑,警方在最后认为,相比于亚瑟‧派特森,爱德华‧李的作案条件更高,因此决定对他进行起诉。 最终,韩国法院一审判决,爱德华‧李谋杀赵重弼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亚瑟‧派特森非法持有武器罪名成立,判处一年半监禁。 按道理说,法院判决生效后,案件应该算是尘埃落定了吧。 可是事实是,事件的发展,急转直下,结果比没有判决的时候还要糟。 首先,爱德华‧李不服法院的判决,进行多次上诉,最后在1999年的时候,法院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一致认为,当年警方所掌握的证据不足以定罪,因此判决爱德华‧李无罪,当庭释放。 判决生效后,爱德华‧李迅速离开了韩国。 与此同时,当人们将视线重新聚焦到另一个嫌疑人亚瑟‧派特森身上的时候,却震惊的发现,他早在服刑快一年的時候,就被特赦,现在早已回到了美国。 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司法体制错误的问题了,因为检方的失误,没有延长亚瑟‧派特森的出境禁令,导致他在案件还没有尘埃落定的时候,就已经离境。 那么这时候,一个新的问题也就出现了,既然两个嫌疑人都无罪离开了韩国,那么赵重弼又是谁杀的? 所以人都知道,凶手就在他们之中,可是他们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们有罪,而且此时两个嫌疑人都回到了美国,要重新举证调查将面临着引渡等一系列难点。 一时间,警方妥协了,他们自认为没有办法去解决这个案件,就这样,这起看似简单的梨泰院案,慢慢成为了韩国民众心中的头号悬案。 随着时间的推移,10几年过去了,就在人们慢慢忘记这起案件的时候。 2009年,一部叫做《梨泰院杀人事件》的电影横空出世,在韩国各大电影院先后上映,虽然电影的情节进行了许多戏剧性的改编,但明眼人都知道这起案件背后在影射什么,于是,人们的视线,再一次的将被拉回到当年那起未解谜案之中。
长期以来,韩国一直依靠着美国强大的军事力量自保,也因为这样,在发生与美国人的有关的事件中,一直处于忍气吞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处境之中,特别是梨泰院案,两个疑凶都是美国人,很难相信,他们能够安全离境,这其中没有政治因素在进行干预。 于是,在《梨泰院杀人事件》上映后,韩国民众长期压抑的不公平待遇,终于找到了一个发泄口,他们迫切的需要重新找回自己的丢失的尊严。 在舆论的压力之下,警方重新开放了梨泰院案的档案,就在紧张的调查中,这一次,他们终于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 原来,他们一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线索,那就是赵重弼在被杀当天,是背着背包走进厕所的。 这意味着,警方当年对亚瑟‧派特森的无罪推断,根本不能成立。 当年,警方之所以认为亚瑟‧派特森无罪,是因为亚瑟‧派特森的身高要比赵重弼矮,不能无伤制服他,如果赵重弼背着一个背包,那就另当别论了,因为亚瑟‧派特森只要从后面抓住背包,就可以限制赵重弼的行动,让他无法反抗,之后将其杀害。 有了这个证据之后,2011年底,韩国警方向美国方面提出引渡条款。
2015年3月23日,亚瑟‧派特森被成功引渡回韩国,接受审判,至此,这个逃脱法网多年的真凶,将再一次接受法律的制裁。 虽然亚瑟‧派特森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么爱德华‧李呢? 当年他虽被法院判决无罪释放,可是,案发当时,他当时身处命案现场之中,他目睹了谋杀发生的一切,他就真的无罪吗? 我相信,这个问题,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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