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byj 发表于 2020-3-5 23:34:51

3月5号分尸案

20xx年3月5号清晨,农民刘xx于自家粪池挑粪时,发现粪池之中浮有一只麻袋,打捞出解开一看,里面装有一具无头无四肢的男性残尸,遂报警。

警方及时赶到报案地点,进行了一系列勘察,结果如下:

尸体赤裸未着衣物,颈部从第七颈椎体横断,创面整齐,附有骨片,四肢被切且皮肤肌肉创缘断面较整齐。法医于残尸背部发现多处刃片状工具造成的伤口且由尸体现象推测,死者死亡时间在3月4号下午7:00~12:00之间。可以认定为这是一起变态分尸案。

由于并无任何可证明死者身份的证据且尸体头部与四肢残块仍未被发现,警局压力巨大,遂成立专案组“三五号分尸案专案组”

中午12:30分,案件取得一定进展:

死者身份被确认:贾xx,男,35岁,本地区城镇户籍,已婚,现任xx集团财务部长。

于城郊结合部地段xx大桥靠城区的绿化带中,发现一带血拉杆行李箱(含滑轮类),经检验确认血与死者血液DNA相符。箱上并未采集到任何有效指纹,推测凶手将尸体分尸后,戴有手套利用拉杆箱运输残尸,抛尸于刘xx家粪池中。

法医部给出更多细节线索:尸体是用楔状及刃片状工具砍切分尸(斧头和菜刀)

刑警联系死者家属之后,询问得知诸多新线索:贾xx于3月4号晚6:00左右出门,在其日程安排中,发现贾于晚6:30~7:30之间需要赶到XX超市开会,晚8:00在xx饭店有一个重要的饭局。3月4号晚贾xx开车出门后,直至5号早晨,家中并未有人意识到其会遭杀害,当警方重重筛选排查出死者为贾xx时,才确认贾xx被害消息。

专案组推断凶手必定会再次抛尸,因为尸体的头部与四肢还未发现。于是警方以抛尸地点划出一定区域,重点进行蹲点,走访,排查。

专案组整合各类信息,给出了以下一些极具价值的线索:

1.桥的周围大片区域最近被某渔业公司承包,正于桥下筹备开发新养殖地

2.农民刘xx所在村内于3月4号案发当晚正举办村文艺汇演且有水中表演项目

3.带血拉杆箱并非新购而具有一定使用时间

4.A,B,C三村几乎每户人家都配有粪池

5.公园正在进行新规划建设,挖有许多树坑欲移植新品种树

6.零售批发厂,XX超市皆有楔状及刃片状工具出售

7.通往廉价住房区的进出口有且仅为服装厂于零售批发厂之间的小巷

8.从xx超市至xx饭店的路程,若步行至少需40分钟,驾车用时在10分钟之内

9.xx集团人员广,关系复杂,财务纠纷多,社会信誉欠佳,强迫员工加班现象频繁

10.桥是城市通往A,B,C三村的唯一连接线

11.A,B,C三村素来交流来往少

12.已确认死者贾于晚6:30~7:30一直在XX超市开会,但晚8:00的饭局其并未出现

13.编号为①②⑥⑦处嫌疑点住户都于xx集团中工作

14.④处嫌疑点内设有一小间停车场管理员住所,管理员为一名新员工且来自其他城区,不熟悉周边环境

15.⑤处为公园管理员住所,③处为xx集团地下室仓库

16.七处嫌疑点的住户,都具备杀死贾xx的动机且皆为男性

17.法医鉴定确认,本次分尸案凶手仅为一位

以下为区域示意图(为刻意体现嫌疑点,并未按真实比例尺拟画)



借助以上线索及分尸一般案例分析,专案组给凶手画了像(侧写)在3月6号推测出七处分尸可能地点,最终于推测地点之一发现了墙壁溅满血,房内一半开木箱中堆放着开始发臭的死者贾xx的头部与四肢,成功抓获在粉刷墙壁的分尸凶手王x。

Q:

1:根据以上线索,运用排除法排除图中六处不可能的分尸现场,得出最终分尸现场。



图片不清晰也没办法(原图就是酱紫的)放大大致能看出是什么。最看不清的是A村前面的小红房,那个是村文艺活动区
刘某上面的字是陈尸处

mmbyj 发表于 2020-3-6 20:22:15

                                        公布答案
刑侦思路:
现已得出七处可能分尸第一现场,每排除一处,都需要正确排除,否则将得出错误的分尸现场。若我们不将自己带入整个事件,我们将很难仅从字面之中运用逻辑排除,因为一旦某个环节出错,答案都会是错误的。分尸案具有诸多普遍性线索,不能仅从专案组所枚举的线索出发,将自己带入案件模拟犯罪,得出新线索,整合专案组的客观线索,缜密推理,这便是此案的关键!
一:从现场出发,已知抛尸处于A村村民刘xx家粪池中,城区绿化带中发现与死者DNA相符的带血拉杆箱
肯定后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如果是抛尸作案,那么凶手就需要运输尸块工具,经查,本案属抛尸作案,所以凶手有运输工具。
推理同上:
如果发现带有与死者DNA相符具有运输性质的工具,那么一定是运输死者尸块的工具,经常,于城区绿化带中发现于死者DNA相符的带血拉杆箱,所以,拉杆箱为运输尸块工具。
二:我们将七处嫌疑点分为城区疑点,乡村疑点二类
否定后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如果凶手在乡村疑点中,抛尸现场位于连接城区,B,C村的刘XX家粪池中,ABC三村几乎每户人家都配有粪池,如果凶手来自B,C村的①②处,那么沿途或本村内部有很多粪池,凶手不会舍近求远,且选择一处快要满到要打粪的粪池抛尸,所以分尸现场不在①②处。
推理同上:
如果凶手是在A村的⑥处,那么运输尸块的工具拉杆箱不应出现于城区的绿化带中,所以,分尸现场不是⑥处。
所以乡村疑点均可排除
否定肯定式选言推理:
或是城区疑点中有分尸现场,或是乡村疑点中有分尸现场,已排除乡村疑点有分尸现场,所以分尸现场在③④⑤⑦城区疑点中。
三:合情推理:
若③为分尸现场,③为xx集团地下室具备分尸条件,但xx集团人员多,加班现象频繁,无抛尸时间与条件,排除③
若⑤公园管理员住所为分尸现场,因公园正在进行新规划,挖有许多坑欲植种新品种树,公园管理员若为凶手,分尸后可将尸块投入树坑之中再植入树,盖上土,无需利用工具将尸块抛弃于A村中,所以合情排除⑤
所以④⑦两处嫌疑点最为关键。
四:死者贾于晚6:30-7:30一直在XX超市开会,但晚8:00未去饭店。
肯定式充分条件假言联锁推理:
如果死者贾于晚6:30-7:30一直在xx超市开会,则其未在此时段遇害 贾的确于晚6:30-7:30在开会,所以6:30-7:30其未遇害。
如果贾顺利开完会议,那么接下来就是去饭店。
如果他去饭店,因为他是开车出门且xx超市至饭店步行至少花费四十分钟,乘车仅花费十分钟之内,所以他会开车去饭店。
如果他开车去饭店,那么中途则无人可以绑架他杀害他。
如果中途无人可绑架他杀害他,那么他被害于驾车之前。
所以,排除⑦处,分尸现场为xx超市的地下停车场,即④号嫌疑处!
以上推理中,合情之中包含缜密的逻辑推理,是从侧面排除得到正确分尸现场的推理情形之一。以下给出专案组角度正确推出分尸现场的推导过程:
遵循一二步以逻辑推理排除乡村疑点后,引入新线索:本案为分尸案,任何分尸案都具有一定的普性:完成杀人分尸包尸的一系列过程,至少需要几个小时,如此长时间在露天场所进行是不可能的,所以分尸凶手必须具备宜于杀人分尸的室内环境。
凶手利用拉杆箱抛尸于农村地区的粪池中,又将带血拉杆箱抛弃于城绿化带中,已排除凶手是从农村来的,所以凶手单程利用血拉杆箱抛尸成功后,又将拉杆箱欲带回,这就说明还有尸块其未处理,欲继续用拉杆箱进行抛尸,所以,该凶手并无其他可利用的运输工具但因某种原因,不得不丢弃拉杆箱。
晚6:30-7:30贾还未被杀害,则下一个活动是去赴宴,所以无需经过③⑤两处,分尸现场在④⑦之中。
④⑦两地皆具备以上推理的分尸条件,且有便利条件购买分尸所用工具。
此时我们只需确认,死者是步行到饭店还是驾车去饭店即可确认最终分尸现场。
若死者是步行去饭店,那么,他不会去地下车库,那么想必是经过零售批发厂与服装厂之间的小巷,在此处被绑架杀害,那么分尸之后,⑦处对面即为公园,可将尸块掩埋于树坑之中。
同时,利用超市到饭店步行需花费四十分钟的隐比例可推测,⑦处到抛尸地点,步行至少花费两小时,若凶手情愿花大量体力将尸体抛至农村减少怀疑,则不应把血拉杆箱抛在城内绿化带中。
所以⑦完全不符合抛尸理念。
思路返回,当我们聚焦到血拉杆箱,一个新的缜密推理引出:
利用拉杆箱携带尸块,说明抛尸凶手并无走很久的打算,因为血一旦渗出来,一切功亏一篑,所以,凶手一开始并非是欲将尸体抛于A村刘xx的粪池之中。我们发现,沿途之中经过了大江,凶手极可能是想利用行李箱走到大桥边上,抛尸于江中,此时,一切线索都合乎情理 凶手需尽快处理尸体,但手头上并无可用的运输工具,遂用自己的拉杆箱(旧)来充当运输工具,当其走到桥上欲抛尸于江中,发觉江面上有渔网,尸体抛下不会被冲走,遂只能继续拉着碎尸走到桥的另一端,结果由发现桥另一端正举办村文艺汇演,若将尸块抛于江中,又极易被发现,其只能再继续前行进入某个村庄(A村),遂在无力继续前进,尽快就近找了个粪池抛尸(符合抛尸现场为何在村边缘临近桥的刘XX家)。
由于未能成功抛尸于江中 时间与体力(预测)已经不允许其进行第二次抛尸,遂将欲带回的拉杆箱弃置于绿化带中。由此,专案组得出最关键的凶手侧写:凶手并非熟悉本城区的环境且极可能为新入城工人。
当专案组得知XX超市的地下停车场的管理员为新员工,来自其他城区时,以上逻辑全部成立!
所以,分尸现场在④处!

mmbyj 发表于 2020-3-5 23:37:42

图片不清晰的话放大看

白馬探 发表于 2020-3-6 01:34:19

从第一次的绿化带和刘某处可发现,凶手主要话动区在桥左侧,弃尸是比较危险的,越远,危险度越高,①⑥②不可能,加上先前被发现箱子的绿化带附近也不可能,③⑤也不对,超市人较多,④也不可能,只可能是⑦老住宅区。

托斯卡诺 发表于 2020-3-6 16:19:01

当晚有文艺演出和水中表演,会有许多外来人员进出,而他选择在刘家抛尸,是因为他并不是村里的人,而是离抛尸现场最方便。因为抛尸工具是在绿化带被发现的,需要携带行李箱过桥,也就是说,行李箱是在抛尸后带回的,所以,凶手是住在桥的左边,可以排除①.②.⑥。死者在超市开完会议后要去酒店,死者又是开车,也就是说,案发现场就在超市与饭店之间,且有可能是凶手的据点。④处嫌疑人并不熟悉周边环境,这就对周边村里发生的事情以及抛尸线路并没有那么了解,可以排除嫌疑。因此,凶器采购处应该是零售部,且离凶手较近。若凶手在③或⑤处,要想将死者骗去马路对面行凶有很大难度,且易被发现,况且死者还开着车。
所以,我认为是在⑦处。

mmbyj 发表于 2020-3-6 20:04:24

这是我遇到这个题时候我的推理:

凶器从超市和零售批发厂得来
遇害时间在7:30后
死者有开车
拉杆箱是抛尸运输工具

先从1开始看,凶手需要在超市开完会后把贾某带回分尸现场1,那么在超市杀死被贾某或者绑架,这都太明显了,容易被发现。杀死了或者敲晕都需要拖动贾某的身体。前往1处都是个难题。

这样来看只有4号是合理的文中说在超市开会,那么管理员住所的话就是分尸现场了。
开完会后贾某前往停车场,将其杀害,接着分尸,把尸体装在拉杆箱,接着到达A村抛尸,回来因为拉杆箱开始渗血,将不得不将拉杆箱扔在绿化带。


还有第二种

如果说绑架一切顺利的话
1,6,2处分尸之后抛到化粪池,那么距离近完全没有必要把拉杆箱扔到城区绿化带,拿回来还能继续运输使用。再说了扔在绿化带太明显了。显然是迫不得已才丢弃于此。

所以可以把目标放在城区3,4,5,7

3处是集团的地下仓库,仓库是会有人进出的。容易被发现。而且都隔一天到第二天中午了,还没有人发现尸体,味道等。所以排除

4处是停车场管理员住所,不熟悉环境。这里我想到了一点,抛尸最好就是抛在大桥下。但是因为最近被渔业公司承包,还有渔网。甚至A村在举办文艺汇演,有水中节目。抛在大桥下是会被发现的。
或许他把贾某带回住所分尸后,想着放在拉杆箱抛尸大桥下,但是不熟悉环境,无奈只能继续前进,抛在了A村的化粪池,这是最近的可以抛尸地方。而且他也不熟悉环境,这是最合适的抛尸点。
接着回来的路上行李箱渗血了,不得不丢弃在绿化带中。所以最有可能是4处

5处分尸点的话,是个公园,也没必要跑那么远可以埋在树坑内。

7处有地下室,适合分尸。符合条件。但对面就是公园了,费劲跑到村里抛尸。

但是这样解释5,7有些牵强,拉杆箱容易渗血所以被丢弃,那么凶手使用拉杆箱是不打算抛尸时间过长的。那么就可能是不熟悉环境的4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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