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自杀案
吴经理遭人毒杀,但凶手下了很多功夫,想将此案伪装成是服毒自杀,如下:1.有完全不在场证明
2.以铅笔写下一份笔迹与经理相似的遗书 (上面有些许擦去错字重新写上的痕迹)
3.铅笔杆留有一处经理本人的指纹
4.含有毒物的杯子上也有经理本人的指纹
然而,侦办此案的探长很快就识破了凶手的伎俩。
请问,凶手最大的破绽是?
握笔的话,指纹不应有两处以上吗? 所以应为笔杆 铅笔应该不会只有一处指纹 看过类似题,用铅笔尾部的橡皮擦去了字,但是在笔尾却没有指纹,一般人都是握住笔尾擦字的吧? 应该是指纹,笔杆上只有一处指纹,这就是最大的破绽。因为遗书中有多处修改,所以握笔姿势和位置不可能每次都相同和重合,指纹必定有多个才正常。
还有既然有修改所以应该在笔的尾部也有多处指纹。 凶手不应该用铅笔写下与吴经理相似的遗书 额铅笔是左手指纹杯子是右手指纹这是我的猜测 举牌路过{:4_119:} 橡皮擦上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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