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合法的自卫反击行为,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正当防卫具备的条件1.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2.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对本人或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的非法侵害行为;3.防卫必须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而不能对没有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实行;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应该大体适应,不应该超过必要限度。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危害的,按防卫过当处理,要负法律责任;但在刑事上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防卫过当需要具备的条件1.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2.对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3.本人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主要是解决防卫过当的定罪和量刑问题: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对构成何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条款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应当根据防卫人的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触犯了刑法分则哪个条款规定的罪,就按哪一条的罪名定罪,防卫过当,只是作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区分正当防卫与过当防卫主要在于是否超过了必要合理的限度:在判断防卫人是否“已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在依据法律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防卫人的实际处境。从案情的实际出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