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动机是怎样形成的
犯罪动机,是指推动或促使并维持个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部动力。犯罪动机是产生犯罪行为的动力,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可转化为良性和恶性之分。犯罪动机的形成与一般动机的形成过程是一样的,是由犯罪者的需要和外部刺激相结合而产生的。支配个体行为的动机常常不止一个,而是同时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动机,在各种动机之间,会产生动机斗争, 行为的最终产生是由斗争结果取胜的动机,所维持和调节,我们把这一动机称之为优势动机。其他的处于次要地位的动机称为非优势动机或辅助动机。当然,优势动机和非优势动机是相对的,不是固定不変的,而是随着个体所处的时间、空间以及客观外界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即二者是可以互相转化的,犯罪者犯罪动机的形成,就是优势动机与非优势动机斗争的结果。在这里,可以把非优势动机成辅助动机,看成是反动机。动机斗争有一个持续过程,并非一经形成就持续不变,而是在犯罪过程中不停的进行动机机斗争,既存在于犯罪准备过程中,也存在于犯罪实施过程中,或者犯罪结束以后。当犯罪者受利欲、激情以及满足犯罪需要的支配,想要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就会成为优势动机,则犯罪动机就会迅速形成并加强,终致引发犯罪行为的发生;如果犯罪者害怕法律的成严与制裁,惧怕道德的谴责或其他原因,反动机就会逐渐形成并成为优势动机,则犯罪动机就会受到压制,而慢慢消失。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