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犯罪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精神病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进行犯罪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该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来确定。对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对于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对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像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不过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所以,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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