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蓝 发表于 2019-6-21 13:33:03

推理小说黄金时期三巨头

在推理小说的黄金时期,有三个名字最为耀眼,他们就是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和逻辑之王埃勒里·奎因以及密室之王约翰·迪克森·卡尔,由于他们在推理文学领域的贡献突出,世人冠以黄金时期三巨头之称。阿加莎的作品注重伏笔和凶手的意外性,奎因的创作着重于推理的严谨与逻辑的缜密,而卡尔则擅长不可能犯罪和气氛的渲染。在讲故事的能力上,卡尔和阿婆要领先于奎因,奎因的故事经常会让人觉得生硬;在作品的公平性上,卡尔和奎因要优于阿婆,阿婆作品中经常出现证据不充分的现象。在侦探推理小说史上,三巨头成就了推理小说的黄金时期。

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
英国著名女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黄金时期三巨头之一,被誉为“推理小说女王”。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类型丰富,在各种各样类型的作品中,她都有着代表着最高水平的著作,比如开创了暴风雪山庄模式的《无人生还》,多重谋杀的《东方快车谋杀案》等等。她的两个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和马普尔夫人则代表她内心的两种东西——强大的思考能力和对社会的细腻关怀。她所塑造的赫尔克里·波洛更是和福尔摩斯齐名的伟大侦探。女王为后世留下了许多名作,其四大名著《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阳光下的罪恶》及《蓝色列车之谜》屡屡被搬上荧幕,并全部成为电影史上不朽的经典之作。女王在推理小说的创作上可谓贡献良多,其中有四点不可不提,这便是推理小说史上的四大创举。其一,情节的设置。黄金时期推理小说的最大特点就是人物众多,情节曲折。在这一方面,至今无人可居女王其右。从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开始,阿加莎就形成了这样的创作特点:要么嫌疑人有八到十二人,要么谋杀案有三到五起,要么两者兼而有之。这样的处理使得小说悬念感极强,情节由线状变为网状,读者的解谜难度猛增,使得作品拥有无穷魅力。随着情节的复杂化,阿加莎根据创作需要发明了“叙述性诡计”,利用文字功力隐藏线索,误导读者,以造成巨大的心理落差,使作品升华。她的成名作《罗杰疑案》正是“叙述性诡计”的最好代表,女王开创的叙述性诡计至今仍在推理小说界大行其道,可见其影响之深。阿加莎的作品通常有二十章,其中前十七章往往平淡无奇,最后三章却突然掀起波澜。这种设置被称为“17+3”模式,这是女王的标志,也是女王给推理小说黄金时期烙上的标志,这种经典的“17+3”模式更是为后世所模仿。其二,心理的刻画。阿加莎不仅是一位文学大师,更是一位心理专家。她对人物心理的刻画极妙,就像是一位长者面对一群小孩,一切反应都尽在预料之中。心理刻画不仅应用于人物上,更被运用到推理中。阿加莎笔下的波洛、马普尔等侦探都是心理专家,可以敏锐地发现嫌疑人的心理弱点并加以突破,现在的推理小说愈发注重心理因素,可以说都是受到了阿加莎的影响。其三,舒适推理。舒适推理是黄金时期一种典型的创作模式,而阿加莎是其中最好的代表。阿加莎通过舒适推理的模式既制造出了复杂的情节和人物关系又烘托出了背景的神秘气氛,这种安乐椅侦探模式不仅增加了作品的悬念,还突出了侦探的思维能力。其四,挖掘犯罪模式。阿加莎首创或发展了许多经典的犯罪模式,比如暴风雪山庄、角色替换、密室、不在场证明、互相制造伪证和不可能真凶这些模式,虽被后世无数次使用,但其魅力依旧不减。阿加莎·克里斯蒂,一个伟大的名字。她代表着黄金时期的荣耀,代表着推理小说的辉煌,她是当之无愧的“推理小说女王”。
埃勒里·奎因(1905~1971、1982)
埃勒里·奎因是曼弗雷德·B·李(1905~1971)和弗雷德里克·丹奈(1905~1982)这对表兄弟合用的笔名,是黄金时期三巨头之一。埃勒里·奎因的作品最大的特点就是以逻辑著称,因而有“逻辑之王”之称。在推理解迷的领域里,各种各样的迷题出现在侦探的面前,比如密码、密室、时间差值和不可能犯罪等等,而奎因的作品最擅长的就是逻辑分析——即依靠一整套严丝合缝的逻辑分析来举出悖论进行推理,由此也开创了推理小说中的一种著名模式——多重解答(因为条件的限制,线索的有限,符合逻辑的解答是不止一种的,而多重解答都是符合逻辑的。)在埃勒里·奎因的所有作品中,最耀眼的莫过于九部以埃勒里·奎因为主角的“国名系列”和四部以哲瑞·雷恩为主角的“悲剧系列”。其“国名系列”是推理小说史上的一座山峰,其巅峰是四重解答的《希腊棺材之谜》;而以“巴纳比·罗斯”之名出版的“悲剧系列”是世界上水平最高的系列推理小说,其中《Y的悲剧》为世界十大推理小说之首。其典型的代表作还有《罗马帽子之谜》、《中国橘子之谜》、《X的悲剧》、《Z的悲剧》等,它们不仅是奎因的巅峰之作,更是后人难以逾越的经典杰作。埃勒里·奎因的推理小说注重逻辑崇尚公平性,他从不屑于误导读者,不向读者提供无用的信息。他设局精巧,推理严密,不看到最后,读者很难猜到罪犯是谁,看到谜底后,对作者无懈可击的严密推理只能赞叹。艾勒里·奎恩的侦探小说有三个特点:一、通过神秘的谋杀案,反映资本主义社会中上层人物惟利是图、尔虞我诈的卑鄙本质。他们为了金钱,采用移货栽赃、陷害无辜的手法,可以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在他们眼里,骨肉之情、手足之情都可以拿来换金钱。利之所在,趋之若骛,人与人的关系纯粹是金钱利益关系。二、运用逻辑推理,对犯罪现象作科学分析,尤其注重犯罪目的与现场察看,并安排了引人入胜、错综复杂的情节,在寻常人不为注意的细节中演绎出动人的故事。凶杀现场气氛神秘,作品有很强的可读性,结局则有出人意料的安排。三、故事的文学性很强,尤其是艾勒里?奎因这一形象令人难忘。艾勒里是纽约警长奎因的儿子,这对父子搭档各有特点。父亲奎因性格朴实,行事坚决,有很丰富的破案经验;儿子艾勒里则是一个想象丰富的推理家。他们在破案时,各执一词,但最后又互相配合,最终擒获凶手。艾勒里·奎恩这一文学形象也给读者以充分的信任感,并赢得广大读者的喜爱。埃勒里·奎因是美国推理小说代名词,是一个推理王朝的建立者,在美国文学史上,艾勒里·奎恩的地位相当于英国文学史上的柯南·道尔。
约翰·狄克森·卡尔(1906-1977)
美国侦探小说家,擅长营造神秘氛围,并以密室推理闻名,素有“密室之王”之称,是黄金时期三巨头之一,笔下神探有基甸·菲尔博士和亨利·梅利威尔爵士。密室之王的卡尔在写作上注重谜团的设计,并辅以复杂而紧凑的情节。如果说奎因是逻辑的大家,那么卡尔在不可能犯罪的领域上就是一座后人不可逾越的高峰。不可能犯罪——侦探小说中最迷人的一种类型,也是推理小说作为一种“理想化迷题”的表现。不可能犯罪一般是指在小说中出现的犯罪行为从逻辑讲上是完全不可能的犯罪行为,其经典的模式就是密室杀人。卡尔便是专注于此道的大师,他一生创作的不可能犯罪作品不仅量多,质量更是惊人。因此也被人称为“不可能犯罪之王”。他的菲尔博士系列名作《三口棺材》是历史上最伟大的不可能犯罪小说,这本谜团离奇诡异的小说是密室杰作的首选,书中第十七章借菲尔博士之口所发表的密室讲义更可视为一篇总结不可能犯罪手法的精辟论文,其对后世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关于密室的论述文章,比如密室类型、密室手法、密室目的等,卡尔在《三口棺材》里的“密室讲义”中提到的几种密室杀人的诡计已经能涵盖大部分密室了。在密室题材中,不论是心理诡计还是物理诡计,卡尔都能达到最好,因而卡尔是当之无愧的“密室之王”。卡尔的代表作有《女巫角》、《犹大之窗》、《歪曲的枢纽》、《绿胶囊之谜》、《阿拉伯之夜谋杀案》。卡尔是黄金时期最早提出公平竞争的作家之一,他完全利用公平的线索给出合理的解答,让小说最终走上逻辑的道路。英国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说:“今日的小说在轨迹上没有哪个能和克里斯蒂和卡尔的相媲美。”卡尔专注于不可能犯罪,因而人们称他为“密室之王”。在他超过八十本长短篇小说中,几乎将所有能想到的和想不到的不可能犯罪谜团写了个遍,设计了超过五十种密室,构思之巧就连推理小说女王克里斯蒂也自叹弗如。克里斯蒂曾说过:“现今的侦探作家很少有作品能困惑我,但卡尔总能。”更令读者敬畏的是在这些手法中卡尔大多都亲手加以实验,确保了诡计的可行性。作为黄金时期犯罪小说界备受尊敬的泰斗级人物,他的作品至今仍然被广泛阅读,而他本人则以不可能犯罪大师的身份在那个时代鹤立鸡群。他的长短篇小说,尤其是《三口棺材》和《犹大之窗》,它们已经成为诡计设计和误导的典范之作。在卡尔之前就有不可能犯罪作家存在,在他之后更是不计其数,但只有在卡尔的手中不可能犯罪成为有自己特性的一个门类。不可能的谜团需要同样不可能的气氛来烘托,卡尔借助于古老的传说将场景哥特化,从而营造出一种亦幻亦真的效果,卡尔的这种哥特式的写作风格将推理与魔法完美融合,卡尔是当之无愧的推理小说界的魔术师。

QQ可乐 发表于 2021-1-15 18:42:25

真的三口棺材和犹大之窗好看

罪与罚 发表于 2021-1-16 13:12:09

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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