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他杀和自杀的现场特点
持枪他杀的现场特点:
1、若发现尸体上的致命伤是枪弹创,但现场未遗留枪支;或虽留有枪支,但不为死者所用,又不能发射现场弹头、弹壳;或者枪支、弹头、弹壳的位置和弹孔、弹道等特点,是自杀不能造成的。2、死者身上无近距离发射痕迹,手部也没有射击残留物。3、现场几处地方发现弹孔,并提取到多种、多枚的射击弹头,弹壳,尸体上有多发枪创,且至少有一发或一发以上的致命枪弹创。4、尸体上有从多方向、角度射击的枪创出入口;发现有由外向内较远距离的发射弹孔。5、尸体上有挣扎、搏斗的伤痕。6、现场具有被翻、被劫、被窃等迹象,或者发现有丢失的物品,留有罪犯的痕迹、物证等。7、在调查中,查明有他杀的因素和相关的物证、材料等,却又查不出自杀的原因。
持枪自杀的现场特点:
1、通常尸体上只有一处枪弹创,且为致命伤。2、弹道特点完全符合自射的动作。3、死者常衣着整齐、清洁,身上无挣扎、搏斗伤痕,手上多留有射击残渣。4、死者身上,衣服上具有明显的近距离射击残留物,甚至在衣服的内层留下了弹孔和残渣。5、现场留有枪支,且可发射现场弹头、弹壳,枪击又常处于待发状态。6、现场枪支上,在发射动作的接触部位,留有死者的手印。7、现场门窗紧闭,只有由内向外的弹头出口,见不到由外向内的弹头入口。8、现场上没有任何罪犯活动的迹象。9、有自杀的因素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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