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坠伤的法医学鉴定
人体从高处以自由落体运动坠落,与地面或某种物体碰撞发生的损伤称为高坠伤。高坠伤在自杀、灾害事件中多见,偶尔有用其他手段谋杀后,伪装自杀或意外事故的案例报道。高坠伤的形态及损伤程度受坠落高度、体重、坠落过程中有无阻挡物、人体着地方式、着地部位,以及接触地面与其他物体性状等因素的影响。(一)影响高坠伤的因素1.体重与高度坠落时冲力的大小可根据物理学冲力公式F=mg(h/Δh)计算。式中:F是冲力,m是人体重量,g是重力加速度,h是坠落高度,Δh是从碰撞开始至身体静止过程中身体重心移动的距离。根据这一公式可以看出,人体重量越大,坠落高度越高,所受的冲击力也就越大,所受损伤也就较重。2.地面(物体)情况从上述公式可看出,Δh越大,则冲力越小。身体坠落在柔软而有弹性的地方,例如塑料海绵垫上,其Δh值要比坠落于水泥地面上大几十或上百倍,因此身体所受损伤可以明显减轻。3.接触方式和着地部位接触方式和着地部位与损伤密切相关。常见着地的部位是头部、足跟和臀部。如头部(尤其是枕部)首先着地时,即使坠落高度不高,也易造成严重损伤。颅骨受压可引起颅骨和颈椎骨折及脑挫裂伤或颅内出血或脑干损伤而死亡。足跟和臀部垂直着地时,冲力向上传导,可发生胸腹腔内部器官破裂及广泛性骨折,或向上传导至颅脑导致严重颅脑损伤。4.中间物的作用人体在坠落过程中,如遇有突出物,坠落时身体触及,可以起到缓冲作用,使人体接触地面时力量减小,所致损伤也较轻。但如突出物坚硬、锐利,则可造成非常严重的损伤如刺(捅)创。(二)现场勘验高坠伤的现场勘验对确定坠落性质极为重要。1.确定坠落起点任何可驻足的空中位置均可作为坠落的起点,如楼房的阳台、窗户、水塔等,以及自然界中的树、悬崖、桥梁等。坠落起点往往会留下坠落者的痕迹,如指纹、足(鞋)印以及其他各种坠落者的遗物等。如系凶杀,可能会有血迹、搏斗等痕迹。这些痕迹的发现对判断案件性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2.坠落空间测量坠落起点至地面的高度,注意坠落空间有无突出物。在这些物体上一旦发现死者的毛发、血迹、组织及衣物纤维等物证,将对分析尸体上的损伤有极大帮助。3.坠落着地点观察地面的硬度、平坦度或粗糙度等,分析其与尸体上的损伤有无矛盾,借以判断坠落的性质。有时,在尸体周围可找到坠落者的物品,如钢笔、手表、钥匙等。(三)尸体检验尸体损伤检验对判断致命伤与坠落的关系、区分生前伤和死后伤、损伤是否符合高坠伤的特点等非常重要。坠落引起严重而广泛的骨折,如颅骨、肋骨、四肢、骨盆、椎体等骨折,其形成机制应该是一致的,能用一次外力作用形成来解释,否则应引起警惕。同时要检验死者衣物破损的情况及黏附的异物。(四)高坠伤的基本特点高坠伤属钝性暴力损伤,有其自身的特点。1.损伤外轻内重体表损伤主要是大片状擦伤及挫伤,少有挫裂创。损伤多分布在裸露部位。骨质和内部器官损伤严重,常伤及生命的重要器官,死亡率高。2.损伤广泛复杂高坠伤常较广泛,多发生多发性骨折、内部器官破裂等损伤,符合减速运动损伤的特点。损伤既可见于人体着地部位,也可发生于远离着力点的部位。如头部着地时,除接触部位颅骨骨折及脑损伤外,颅底、枕骨大孔周围及颈椎也常有骨折。3.多处损伤均由一次性暴力所形成体表和内部损伤虽然广泛而且严重,但其外力作用的方向或方式是一致的,可以用一次外力作用解释。空中障碍物所致的损伤除外。4.损伤分布有一定的特征性如损伤集中于身体的某一侧,头顶或腰骶部,或损伤集中在力的传导方向上。不是自己跳楼的话,坠落着地点会离坠落起点比较远吧? 太宰治 发表于 2020-3-18 17:30
不是自己跳楼的话,坠落着地点会离坠落起点比较远吧?
emmmm不是距离就是放到同一平面的那个距离 或者说可以根据坠落着地点的偏移程度来判断自杀/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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