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宰治
发表于 2020-2-29 07:52:09
想变精的XP 发表于 2020-2-28 23:30
凶手是酒吧老板,凶手来到屋子,用酒敲晕或用药迷晕死者后扬长而去,把酒留在了现场,酒瓶装有酒,相当于一 ...
…那我疑问了,凶手只是把打晕并留下酒瓶的话,怎么那么确定会发生火灾?随着时间变化光也会移动,没有考虑到万一没点燃吗?很大的漏洞啊,就像是扔在草地上的塑料瓶容易引起火灾,但并不是百分之一百
太宰治
发表于 2020-2-29 07:55:48
想变精的XP 发表于 2020-2-28 23:30
凶手是酒吧老板,凶手来到屋子,用酒敲晕或用药迷晕死者后扬长而去,把酒留在了现场,酒瓶装有酒,相当于一 ...
凶手应该是考虑周全了确定被害人一定死了才离开的吧,不然万一没死就等着被指证吧。在凶手离开到酒被点燃之间可能发生很多事,题里面没有给出那么多的相关信息但是可以推论一下,首先给出的是被害人叫了三个嫌疑人去他家,按照你的想法,万一三个人去的时候酒精仍然没有被点燃呢?万一有人提前到了呢?凶手需要考虑的东西有很多啊
太宰治
发表于 2020-2-29 08:42:38
想变精的XP 发表于 2020-2-28 23:30
凶手是酒吧老板,凶手来到屋子,用酒敲晕或用药迷晕死者后扬长而去,把酒留在了现场,酒瓶装有酒,相当于一 ...
感谢你 反驳你的时候我突然有了更逆天的想法
太宰治
发表于 2020-2-29 08:47:42
我的新想法:
三个人都是凶手
前面推论的疑点:三个人的不在场证明。这个不在场证明应该是酒店老板周振斌提供的,并且三个人互相证明,如果三个人都是凶手那么这个不在场证明就可以推翻了。
根据前面的推论,凶手(们)用酒瓶砸晕被害者后,顺势利用碎掉的玻璃瓶聚焦点燃酒精放火掩饰罪行。因为何可有犯罪前科,这里提到的人际关系绝不是空条件,陈立的人际关系好,他与周振斌说服何可让何可一个人担罪,留下了乒乓球做误导证据,想要让何可一个人担罪。这个乒乓球的用途是干扰视线,掩藏真相。
想变精的XP
发表于 2020-2-29 08:51:04
曌潇 发表于 2020-2-29 07:52
…那我疑问了,凶手只是把打晕并留下酒瓶的话,怎么那么确定会发生火灾?随着时间变化光也会移动,没有考 ...
是,我这个答案是有漏洞
道尔·次郎
发表于 2020-2-29 11:50:47
凶手是周振斌,他在体育用品店买了个乒乓球,然后用酒瓶当做凸透镜聚集太阳光使乒乓球着火进而引发火灾
发表于 2020-2-29 12:00:52
可是,它为什么要把乒乓球装进口袋呢?
mmbyj
发表于 2020-2-29 14:54:27
曌潇 发表于 2020-2-29 08:47
我的新想法:
三个人都是凶手
前面推论的疑点:三个人的不在场证明。这个不在场证明应该是酒店老板周振斌提 ...
差不多对了,但作案手法不对。
mmbyj
发表于 2020-2-29 15:27:29
三个人都是凶手,合作杀人,先说作案手法,乒乓球有一种物质叫赛璐璐,使乒乓球易燃,扇形的玻璃碎片其实是放大镜,先用安眠药使死者昏迷,然后向死者身上泼酒精,使死者易燃,再把乒乓球放在地上(已经凹陷在地上固定好),把放大镜用医用封包胶带贴在窗户上,使焦点聚集在乒乓球的一点上,再用酒精连接死者到乒乓球的距离,到了下午两点,太阳最猛烈的时候,乒乓球开始燃烧,接着跟着酒精一起烧到死者身上,接着越烧越大,把死者家里烧了,由于温度太高,使放大镜掉在地上,接着把放大镜旁边的胶融化,所以只剩下扇形玻璃碎片,这些都必须利用三个人的行业特点,证据在于撕胶带麻烦,只能用手撕,所以会留下指纹在胶带上,虽然胶带也被烧了,但贴胶带时,指纹也贴在窗户上了,只要对比指纹,就能知道凶手是谁,指纹是其中一个人的,那他们就会指证对方。
太宰治
发表于 2020-2-29 15:36:11
mmbyj 发表于 2020-2-29 14:54
差不多对了,但作案手法不对。
作案手法不对的话……那是不是跟乒乓球有关系?评论区好像说的作案手法都一样欸……重新整理一下已经知道的线索的话,目前知道的可以利用的有:药品、体育用品、酒精。药品的话大概是用来迷晕之类的,体育用品现场只残留了乒乓球…酒精是用来点燃的,那就这个乒乓球…emmmm不是很了解有什么用处